日照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
日照讯(记者 侯庆萍)为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质量和水平,日照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出台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重大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我市出台了《日照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决定《办法》规定,法制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审核试行要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办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日照,不得作出决定。出台
《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重大执法审核范围,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决定给予了合理的法制量化;结合执法实际,细化了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审核试行工作流程,规范了审核程序。同时,根据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执法机构、法制机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在法制审核中的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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