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取消户籍或工作证明要求
东南网2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张艳峰)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厦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近日发布两项惠民新政,省内通过优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异地试点代际互助机制等创新举措,购房切实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取消支持合理性住房消费需求。户籍或工 根据新政,作证自2025年2月1日起,明求福建省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全面取消户籍或工作证明要求。厦门政策调整后,省内缴存人在省内购置自住住房或偿还房贷时,异地不再受限于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购房实现全省范围无障碍提取。取消政策明确,户籍或工新建商品房以网签时间为准,作证二手房以产权证取得时间为认定标准。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政采取差异化时段管理:2018年6月2日前购房需符合省外户籍或工作地要求;2018年6月2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自住住房所在地无限制;2019年7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期间市外购房需满足户籍或工作地条件;2025年2月1日起省内全面放开,省外仍执行户籍或工作地规定。 同步实施的阶段性代际互助政策引发社会关注。2025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省内购房缴存人可联动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形成“家庭购房资金池”。政策规定,当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率低于90%时,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账户余额,不足部分可从直系亲属账户提取;使用率超90%时,允许代际共同办理还贷业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这两项政策形成政策组合拳,既扩大受益群体覆盖面,又强化家庭互助功能。”住房政策研究专家分析,通过打通省内公积金使用壁垒,有助于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同时代际互助机制创新了住房金融支持模式,对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具有示范意义。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突破2000亿元,个贷率保持健康运行区间。新政实施后,预计将惠及超百万缴存家庭,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供更强支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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