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抚恤金也敢冒领 龙岩长汀一男子获刑3年
作者:焦点 来源:教育 浏览: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25-05-05 19:47:38 评论数:
原标题:烈士抚恤金也敢冒领 龙岩长汀一男子获刑3年
原标题:冒领抚恤金 男子获刑3年
导报讯 (记者 邬眉 通讯员 陈立烽 曾昭辉)烈士遗孀已去世18年,烈士领龙抚恤金却仍有人前来领取。抚恤日前,金也龙岩长汀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敢冒判处冒领抚恤金的岩长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汀男并处罚金5万元。获刑
1979年,烈士领龙钟某的抚恤母亲丘某妹因前夫参加红军牺牲,被评定为烈士家属,金也依法享受烈士遗属定期抚恤金。敢冒1999年6月19日,岩长丘某妹去世后,汀男其子钟某为了继续领取抚恤金,获刑故意隐瞒母亲去世的烈士领龙消息,不仅未注销母亲的户口,还指使岳母涂某冒充其母亲,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在民政部门入户调查核实信息时,钟某又让岳母假冒母亲身份,从而骗取民政部门发放的烈属抚恤金、90-99周岁高龄津贴及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共计13.62万元,其中烈属抚恤金12.62万元,并将骗取的赃款用于家庭日常开支。
2017年7月21日,龙岩长汀县公安机关接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报警后,依法传唤钟某到案。到案后,钟某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年7月24日,钟某委托家属全额退清诈骗所得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