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讯(记者 侯庆萍)为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质量和水平,日照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出台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重大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行政我市出台了《日照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决定《办法》规定,法制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审核试行要由本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办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日照,不得作出决定。出台
《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重大执法审核范围,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决定给予了合理的法制量化;结合执法实际,细化了法制机构和执法机构的审核试行工作流程,规范了审核程序。同时,根据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对执法机构、法制机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在法制审核中的责任承担进行了明确。
热点
日照讯记者 侯庆萍)为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质量和水平,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合法、适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
中秋临近月饼制作培训走俏 自制月饼花样更多
2025-05-02 17:28
-
日照加快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步伐
2025-05-02 16:05
-
全国(省)新职业鉴定5月、11月进行
2025-05-02 15:53
-
日照境内高速收费站已解除封闭 但仍有轻雾弥漫
2025-05-02 15:48




关注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精彩内容